古田路132號福達商廈第7層招租方案已經合署辦會議研究通過,由福建省福汽華泰服務有限公司自行組織招租,現根據福建省國資委《所出資企業資產租賃和經營業務承包管理工作指引》的相關要求,將福州市古田路132號福達商廈第7層招租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15個工作日,自 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7日。
聯系方式
1.業務部門聯系方式:聯系電話:13489136667 ;聯系人:陳祥榮
2. 紀檢部門聯系電話:0591-87112576。
附:福州市古田路132號福達商廈第7層店面招租方案
福建省福汽華泰服務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
古田路132號福達商廈第7層招租方案
一、租賃標的基本情況:
位置:福州市鼓樓區古田路132號福達商廈第7層,按租賃標的名稱分別出租(面積含公攤):

二、標的用途:辦公場所。
三、承租優先權:原承租戶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承租權。
四、承租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合法有效存續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與出租方不存在法律糾紛;
3、與出租方合作中沒有出現違約情況的;
4、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法院官網公布的記錄為準)。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主要租賃條件:
1、標的物的狀況,意向承租方應進行充分了解,自行評估并自愿承擔風險。
2、承租期內標的物及設施的維修及日常保養由承租方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費用;承租方需維護好標的物,不得擅自改變標的物建筑結構(尤其承重結構和消防設施)或者改變上述約定用途。承租方若需要裝修或改造,裝修或改造的方案應事先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裝修或改造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裝修形成的建筑附著物等不可拆除裝飾、增設物等固定設施在租賃期結束后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無需另行補償承租方。
3、租金按月支付,在每月10日前支付當月租金。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承租方須支付第一個月租金及履約保證金。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作、聯營、承包等)將租賃物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給第三方。
5、承租方須自行辦理與自身經營相關的審批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
6、承租方應守法經營,承擔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涉及消防安全驗收許可的,應由承租方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7、其他條件詳見《租賃合同》。
六、競價方式:本項目由福建省福汽華泰服務有限公司自行組織競價,采用密封報價、價高者得的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
福建省福汽華泰服務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